学士学位授予须具备哪些条件?
1、品行端正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;
2、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专业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,和基本技能;
3、课程考试成绩达到标准:
(1)公共课、基础课、专业主干课平均课程考试成绩≥75分。
(2)学位课程考试成绩(一门专业基础课、两门专业课)平均成绩≥75分。
(3)外语水平考试成绩:(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)。
①非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,参加三峡大学或所在省(市、区)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,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ST-4)成绩合格。
②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,参加专业英语四级、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。
4、学位授予时间: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同时办理。